表達性藝術治療 - 申請表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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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達性藝術療育課程(藝術/音樂/舞蹈/戲劇)
補助對象:具中華民國國籍,滿3足歲至入國小前之自閉症、智障、多障、發展遲緩、注意力缺損暨過動症之兒童,其家庭具縣市政府核發之當年度 低收/中低收入戶證明(或家庭年收入低於80萬元),可提出申請。
補助條件:申請後經評估適合該課程(60分,含會談10分鐘),免費提供每週乙次療育課程,但須遵守本會上課規範。
申請流程:填寫及備妥資料(普掛郵寄至本會)---7個工作天審核並通知家長結果---(符合者)藝術治療師安排初評---配合上課時段---定期每週來上課